圖 / 廖紫均提供
科博館於1994年接收來自臺中下橋仔的大宅厝木構件與文物,約有一千多件,這批龐大的文物若要被活化,需要有更多的脈絡與史料發掘。目前科博館的做法是透過爬梳材料,釐清大宅厝相關的人與事,再進行數位掃描與建構的工作。
林氏古厝拆除,捐贈給科博館重要物件
館藏的林紹甲家族文物為世居臺中市下橋仔的林家,於1994年因古厝拆除將其中重要的木柱、門扇、公媽龕、大通、彩繪牆板、拱等1535件物件,由林紹甲決議捐贈給館方。該古厝為1873年動工,1881年完工,仿原鄉的林氏漳州的房舍。林紹甲家族的原鄉,為福建漳州府平和縣坂仔墟壺頂厝社下尾樓,第19世東渡來臺,第21世林火炎開始建造,地點選在臺灣府彰化縣棟東保下橋仔庄。
林姓為臺灣的第二大姓,林姓較有規模的遷入臺灣約在明末之時,自福建、廣東移入者漸多,而中部地區一直是林氏族人最主要的發展區域,移入臺灣後在臺中、彰化、南投開展,據林紹甲家族表示,以臺中地區來說,大約可以區分成3到4個林姓家族,例如霧峰林家、樹仔腳庄的林家、大里的林家等,甚至和板橋的林家彼此之間都有親戚關係。當中的樹仔腳庄林家,與林紹甲家族有關,可追溯到清雍正8年漳州府平和縣銅壺林純樸入墾旱溪庄,後遷至樹仔腳庄。若從黃秀政的研究來看,福建南靖、福建永定、福建安溪、福建紹安、廣東大埔、廣東饒平等林姓,先後來臺墾拓,在清代中後期,歸納大約有8個林氏家族。
樹仔腳的林氏家族,攜家帶眷大規模渡海來臺
臺灣本為原住民的生存空間,自荷治時期企圖引進漢人、明鄭時期的積極土地墾拓,至清領時期臺灣充滿機運,雖說曾經一度禁止移民渡海來臺,但海禁解除後,至乾隆年間,漢人各姓氏家族攜家帶眷大規模渡海而來。而樹仔腳的林氏,是在這個背景下來臺定居。乾隆年間來臺的林氏中,最為著名的是林簪,由於其後裔大多分布於南門仔(今臺中高農東南經南門橋到中興大學一帶)、樹仔腳(今臺中南區復興路一段二側)、橋仔頭庄(今臺中東區東橋里延伸到南區江川里一代)等地,林紹甲家族以為林簪在大里杙的發展,與其家族有關。
由於大里杙與旱溪緊鄰,位在大里溪北岸與旱溪之間,早期可用竹筏沿大肚溪運載貨物至此。因水流湍急設樁以便固定船隻,因此稱為杙。與林簪幾乎同時在大里杙發展的是林石,林石被視為霧峰林家的先祖,同時也與林簪、林紹甲先祖一樣,來自福建漳州府平和縣,因此林紹甲家族稱霧峰林家為有親戚關係。林石相較於林簪,在林爽文事件中受到較大的波及,因此從大里杙遷到霧峰,當然其他的林氏家族在這個風暴中多少受到影響。
致富之道在於經營林業,積極購地開墾
林紹甲家族以為,家族致富的關鍵在於經營林業,大里杙的木材街是其發跡之地,在林火焰時代只是逐漸的發展,到了林媽亮積極購地開墾,將家族推到富裕之境,據說擁有土地三百多甲,遍及清代大墩街、頂橋子頭、下橋子頭、半平厝、番婆庄、涼傘樹庄、烏日庄等地,約2.91平方公里,以今天的行政區來說,大約佔了臺中南區的一半,以當時來說算是大地主。而林媽亮為其子林清溪捐官,以提升門第。捐官是清政府為了彌補財政上的困難,允許民眾捐納錢糧換取爵位。林清溪的官章為澄秋,當時因康熙皇帝有軍需支付,林家因此提升,得以方便進出官衙。霧峰的林朝棟曾經為了軍需,向林媽亮要求捐輸,林媽亮雇用民兵雙方動了干戈,在板橋林家的協調下,經由化解後林媽亮與林朝棟成為莫逆之交。
話說林家大宅第的歷史風光
林家的宅第在林火焰時已修建,位在頂橋仔頭庄,其子林媽亮將此厝分配給庶子林清泉兄弟居住。而捐贈到科博館的房舍是被家族稱為大宅第或是大厝邸的三進四合院,是林媽亮於清同治12年(1873年)於下子頭庄興建,延聘來自唐山各種工藝的匠師進駐,占地很大,歷時8年才完工。曾於清光緒13年臺灣巡撫劉銘傳,為選擇省城所在,在此落腳3次。此處於當時稱為藍星堡橋仔頭庄,在旱溪北岸,溪流上架有渡橋,橋的端點自成聚落,稱為橋仔頭庄,而林氏是下仔頭庄最大聚落。劉銘傳選址在橋仔頭庄作為省城中心,是從軍事防備的考量,再加上霧峰林家等富豪階級在此。但後來接任臺灣巡撫的邵友濂,考慮當時臺灣的經濟收入主要來自出口茶稅,話說1869年約翰陶德將茶產業在北臺灣發展後,外銷茶的獲利很高,帶來相當豐厚的稅收。要將遠在北部的稅收南送,有很高的運輸風險,因此光緒18年以節省經費為由,下令中止築城,改以臺北做為省城中心,而建築一半的城牆後來被拆除,臺中南區有南門的地名即源於此。
而林家宅第自落成後,人文薈萃,成為達官貴人的聚會場所,林紹甲家人表示,板橋林家、霧峰林家、樹仔腳庄林耀亭家族等,都是家裡的常客。林家即使在林清溪過世後,由林崧生(1873-1953)挑起重擔,仍然在地方上佔有一席之地,而林崧生即是林紹甲的父親,光緒20年(1894)即擔任橋仔頭庄的總理。即使進入日治時期,也相當活躍於地方,分別於明治30年(1897)擔任臺中辨務署第二區長,明治34年(1901)年任日本紅十字社正社員,臺中廳橋仔頭區庄長、下橋子頭區長、次年臺中廳臺中區街長、學務委員、地方稅調查員等職務。
林家由絢麗歸為平凡
林家可說是圍繞著大宅第而發展,東護龍後建有一座庭園式屋厝,西護龍後建有一座三合院做為私塾。大宅第前端附近也建有一座花園式三合院(俗稱竹圍仔)。林家在後來分家時,東、西護龍各有歸屬,甚至下橋仔頭庄甚多屋厝,分配給家族裡的養女、婢女、僕役等人。林家大宅院是到民國77年,因南區信義國小以及美村路道路工程,宅前庭院、門房、水池等被政府徵收,大廳也受到白蟻的侵襲,屋瓦也風化,至民國82年林紹甲決議拆屋,將大宅第中雕工精美的木架構建,以及牆上的彩繪捐贈本館保存。
林家是來臺後才致富,林家在地方最為人樂道的是興學,例如臺中一中的設立、臺中市新民高中、犁頭店公學校(今南屯國小)、臺中公學校(今忠孝國小),以及捐地蓋廟,例如烏日的朝仁宮、林氏大宗廟等。但自民國82年大宅院拆除後,林家由絢麗歸為平凡,在地方事務上不再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而是各自在士農工商等的領域發展,甚至喬遷到他處。而收歸在科博館裡的林氏大宅厝部分構件與雕刻,成為林氏家族對於過往的記憶,以及對家族認同的表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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