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生態遺留標本的保存與管理

經過黏合的鹿下顎。(圖/李作婷)

考古標本中的生態遺留,是人類與生態系統互動的寶貴見證。這些遺留物,能幫助我們深入瞭解古人類的文化和歷史,也幫助我們瞭解古代生態環境的變化、物種演化等生態過程。

在考古標本當中,有一類特殊的標本,包括了各種考古遺址中發掘出土的史前植物、動物遺骸以及相關的遺物。它們被稱為「生態遺留」,是人類與生態系統互動的寶貴見證。這些生態遺留物可能是隨著古人類的採集和利用活動進入聚落內的動植物遺骸,包括做為食材或工具材料,也可能是和信仰、儀式相關的物品。另一方面則可能是隨著聚落開發自然地聚集在附近的生物群落遺留物。常見以碳化的植物種子、動物骨骼、貝殼等形式保存下來,有些甚至以微化石的形式存在於土壤、陶器和石器上。這些遺留物,記錄著古代社會的生活方式、工具技術、宗教信仰等重要信息,能夠幫助我們深入瞭解古人類的文化和歷史。另一方面, 透過對生態遺留物的分析研究,我們可以瞭解古代生態環境的變化、物種演化等生態過程。例如透過炭化穀物或動物骨骼型態變化,考古學家得以追蹤和推測栽培作物或家養動物等馴化的過程。對於生態學、古生物學等科學領域也有重要的貢獻。保存和管理這些遺留物,對我們理解古代社會、自然環境以及生態演變具有極重要的價值。博物館透過展覽、教育活動等方式,將考古生態遺留的研究成果介紹給公眾,有助於增強公眾對古代文明,以及當時生態的認識和理解,促進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本文將介紹本館考古生態遺留物的保存與管理,以期有效保護這些珍貴的文化和古生態資料。

保存與管理

全臺灣有近 2000 處的考古遺址,其中曾出土動、植物生態遺留的不到 100 處。生態遺留出土物的數量,通常也僅佔一處遺址出土物總量 1% 以下,甚至僅有個位數。由於生態遺留是考古遺物當中相對比較脆弱的遺物,原本就是史前時代的動植物經過人類蒐集、利用後,剩餘的有機質殘骸才進入地下埋藏。在經過長時間風化、擾動之後,僅有少部分鈣化、矽化的部位,或是動物的骨、齒、角、殼,植物的木質部、核果等堅硬部位有機會保存下來。因此在挖掘過程中,除了使用特殊的工具和技術進行挖掘,有時也會搭建臨時的遮蔽結構,避免遺留物出土後,立刻遭受自然風化和人為干擾。另外,生態遺留出土的位置,對於未來的研究、分析推測是不可或缺的。例如出現在靠近儲藏穴內可能是儲存的食物遺留,或是出現在火爐周邊,屋外的垃圾坑則可能是食用後或烹飪後的廚餘。換句話說,生態遺留的出土位置,可以告訴我們史前人類是如何利用它們,以及相關的活動。因此,遺留物上的資料,通常也會記錄出土方位、深度、周圍環境等信息。

獸骨、鹿角、炭化種子是常見的生態遺留。(圖/李作婷)
獸骨、鹿角、炭化種子是常見的生態遺留。(圖/李作婷)
標本袋上記錄著出土的方位資料。(圖/李作婷)
標本袋上記錄著出土的方位資料。(圖/李作婷)

出土後的生態遺留物應當進行及時的清理、修復和保護。清理過程需要細心操作,以避免進一步損壞遺留物的結構和質地。例如獸骨、獸角或齒牙,有時埋藏中已經擠壓破碎,或是僅剩骨皮,就需要先剔除碎塊裂面的土砂,並進行表面加固,再進行必要的黏合。過程中盡量減少水的沖洗,或大力地刷洗。完成修復整理的生態遺留標本,在完全乾燥的狀態下,就可以進入分類整理,準備收納的階段。

經過黏合的鹿下顎。(圖/李作婷)
經過黏合的鹿下顎。(圖/李作婷)

以科博館為例,生態遺留標本種類包括碳化植物種實、枝條、獸類骨角齒、貝殼,另外也包括遺址採集的土壤、碳化物等。在開始編號之前,會先進行分類與鑑定。由於生態遺留種類繁多,包含動植物界各科種屬,鑑定方面需要許多領域的生物學家或古生物、古植物學家協助。然而出土遺留物外表特徵大部分已經破損,甚至炭化、白化。為了加速鑑定工作,在分類整理程序上,會先區分出較完整的物件及碎片兩大類。我們會將較完整的物件送交生物學家協助種屬鑑定,依照形態特徵保存的完整性程度不同,專家除了鑑別到科或屬,有時也能達到種或亞種的鑑定成果。其餘碎片也會同時送交專家,有時候碎片中也有具鑑識特徵的部位殘片。完成鑑定的標本就可開始編號,包括鑑定未果的不明種屬,也會一一進行型態、部位分類後予以編號,並備註相同的類型代碼。這是為了方便未來有新的研究進行時,可以一次性的將同類型標本提取出來重新鑑定、分析。

生態遺留標本的保存與管理,需要考慮避震、減少擠壓、穩固性,其次是後續分析研究的近用性。包裝上盡量讓標本能在收納盒中減少移動碰撞,收納的材料也要避免鈎扯沾黏,以免生態標本持續粉碎。其次,則要考慮到未來的近用性,也要方便拿取,過度封存也會造成後續研究使用上的困擾。

收納在小玻璃瓶中的炭化種子。(圖/李作婷)
收納在小玻璃瓶中的炭化種子。(圖/李作婷)

最後,標本包裝整飭後,就轉移到專門的保存場所進行長期保護。科博館典藏生態標本的庫房具有恆溫、恆濕監測與管理,移動式抽屜櫃有防鬆脫安全扣鎖以及減震的設計。收納盒內標本保存在旋蓋玻璃小瓶內,空隙則以棉花填充,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遺留物碰撞和損壞。

收納在抽屜櫃中的生態遺留標本。(圖/李作婷)
收納在抽屜櫃中的生態遺留標本。(圖/李作婷)

展示教育與研究

透過展覽、教育活動等方式向公眾介紹這些遺留物時,對於保存完好的遺留物,通常會搭配現生的植物、動物標本或照片,讓民眾容易理解生態標本的來源。但是史前動植物和現生動植物間的關係,仍需要透過深度研究一步步解密。解密途徑之一,包括透過民族動、植物學類比和文獻學資料的爬梳,將清代文獻以及臺灣南島語族動、植物利用紀錄,做為分析生態遺留的具象參考。例如臺灣清代史籍文獻當中的「物產篇」,通常紀錄了清代常見或廣泛利用的動植物資料。如《諸羅縣志,物產》記載著「毛之屬:「說文」:『豹似虎,圜文黃紋,黑如錢,比比相對』。圈中五圈,左右各四者曰金錢豹;宜為裘。紋如艾葉者,曰艾葉豹;臺謂之烏雲豹。土產者稍大於犬,而無所害於人;或名之曰獐虎。」又如《淡水廳志,風俗考》記載「其飲食也:淡南少播秔稻,多種黍、芝麻。每飯黍。又以黍蒸熟,置罌缶中,俟發變、曬乾舂為麴拌之,復藏數日,投以水,再蒸其液為酒。以魚蝦為鮭,鹿麂為脯,皆醃之。餘物鮮食。淡北不事耕作,米粟甚少,日三餐俱薯芋,餘則捕魚蝦,鹿麂,採紫菜、通草、水籐,交易為日用輸餉。」這些資料,都成為考古學家復原推測史前人日常生活中有哪些自然資源,以及如何利用的參考。並且可以進一步根據考古出土的生態遺留證據,考證那些動、植物曾經的分布範圍,以及從歷史上消失了哪些珍貴的動植物。而這也正是考古生態遺留標本珍貴且重要的意義。

社會參與與政府監管

根據文資法規,考古生態遺留標本目前屬於文資法「考古遺址」項下,文資法施行細則另行定義「遺物」當中的「自然及生態遺留」。該項說明為「自然及生態遺留:指動物、植物、岩石、土壤或古生物化石等與過去人類所生存生態環境有關之遺物。」目前的文資法規主要僅針對考古遺址一項,有相關管理保護規定,出土的遺物則只有定義,卻沒有明確的管理法條可依循。這無異是置這些珍貴的考古遺物於一個真空、無法可管的模糊空間。

中央主管機關應該積極敦促地方主管機關,規劃區域適性管理的相關辦法,以期保護遺址的同時,也給予出土遺物更明確的文物身分,而非被視為史前垃圾。另外鼓勵相關的科研計畫和教育活動,推動考古生態遺留物的研究和保護工作。透過研究與推廣,可以增強社會大眾對考古生態遺留物的關注和理解,最終發揮自身的力量,共同守護這些珍貴的文化和生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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