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研究討論博物館蒐藏之礦物,多重視文物保存相關議題,如室內空氣品質或溫溼度之影響。如有提及礦物展相關,也是討論觀眾行為,較少討論法律議題。又如我國《博物館法》規定或 ICOM《博物館職業倫理準則》,除本於專業倫理執行業務,確認合法性亦係博物館管理重點之一。
經本文研究發現,無論是採購、捐(受)贈、採(徵)集或交換,討論蒐藏礦物原石之法律議題,特別是《民法》之所有權,尚涉《文化資產保存法》、《礦業法》或《國家公園法》等,因此擬透過原石為豐田玉、北投石及隕石 3 類個案,協助瞭解相關法令內容。本文建議,如為降低法律風險,博物館管理者或從業人員可於內部流程,明定確認礦物原石所有權之流程與所需佐證文件,含契約約定或出示公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