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科技自 2008 年底問世後,在金融或運輸等產業應用已蔚成風潮。因其具備可追蹤追溯及不易竄改之特色,有助於簡化流程、避免中介機構剝削,及能確保資料安全與掌握數位足跡。且結合代幣等功能,可使高價值之商品或服務所有權,或著作權等無形資產,讓更多人享有,如自 2019 年起已有部分企業,將藝術品與區塊鏈之代幣技術進行結合。而 2021 年之 NFT(Non-Fungible Tokens)應用,更讓許多純數位著作,如一則 Twitter 訊息,於拍賣創下天價。
因博物館主要任務為蒐藏、研究、展示、教育及公共服務,尤其確認蒐藏適法性為博物館管理重點之一。本文透過檢視現行法規及國內外案例,聚焦數位著作搭配區塊鏈代幣化應用,所生《民法》之所有權及《著作權法》之授權兩項議題;研析後認為適法性已非窒礙,且此類純數位著作應有利於保存與利用。然在科技應用與蒐藏決策之間,面對強調特殊性、珍稀或管理需求之典藏品,其數位化、代幣化後,是否可以打破博物館經營者既有思考框架,決定納入典藏範圍等,突破關鍵應在於對新興科技之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