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係探討林衡道古蹟觀的形塑過程,從其自幼的成長經驗談起,兼及其相關論著之立論,進行歸納分析,期能開剖其古蹟指定的內在意涵、價值基準及其例示實體群。再從相關材料上進行質性觀察與量化分析後,不難發現林衡道心目中的古蹟典型及其必要條件有五:首先,古蹟必是漢人的遺蹟,故側重移民開發的歷史遺存,並兼及民俗脈絡的紀錄。其次,他刻意於定著性的古蹟,其踏查的對象大多聚焦於寺廟、宅第、聚落及宗祠等 4 種例示實體,標榜大漢族主義的古蹟保存觀。再次,他極度關心漢人社會中,地方信仰與宗族如何在移墾區進行開發的歷史過程,故寺廟和宗祠是為其關懷的重點。其四,他試圖將傳統漢人社會運作的價值觀念,滲入當年國定古蹟指定及保存政策中,致 1983 至 1997 年國定古蹟指定成為其具體的文化實踐。最後,他對國族的關懷,強調臺灣歷史源流與中國密不可分的關聯,企圖建立以「中華」本位的文化保存史觀。